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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小三是否触犯了法律? |
| 编辑:贵州丹尼商务调查公司 时间:2011/11/23 字号:大 中 小 |
| 摘要:找小三是否触犯了法律? |
| 找小三现在已经不是一个新词了。社会上大多数人人已经默然接受这个事实。那么对于现在这个社会默认的事实是不是在法律上束手无策呢?那么对于正统妻子是否有办法捍卫自己的权利?
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是找小三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,对于这个曾一度讨论得非常激烈。“找小三、包二奶”是一个新词,“包”在汉语中是一个多义词,而在此处是约定俗成的意思,是商品化的概念,是一种金钱与美色的交易。“找小三”行为严重破坏了家庭、社会的稳定,败坏了社会风气,损害了社会道德,破坏了计划生育,也造成了许多家庭破裂,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,应当依法制裁。
现实中,我们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,正确认定重婚,同时我们不应简单地把重婚罪的诉权完全交由被害人掌握。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,或公安机关发现有重婚的事实,都应当立案侦查,加大对重婚行为的打击力度,更好地维护好一夫一妻的社会制度,促进社会稳定。
包者与她人经过结婚登记,领取结婚证书的,或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,这两种形式都构成重婚。在实践中,“找小三”者很少有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,多数人也并不公开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生活,有的人对外以秘书、兄妹、保姆等名义相称,甚至在生了几个孩子之后都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,对不具有重婚罪构成要件的,不能按重婚定罪处罚。对此应当通过非刑罚的手段予以制裁,如民事制裁、行政处罚(包括治安处罚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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